按月彙整:八月 2026

「不要亂講話」 — 障礙女性性侵受害後的求助困境

江家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碩士、臺灣大學社工系博士生、臺灣障礙研究學會碩士論文獎獲獎人)

社會的刻板印象普遍認為,障礙女性性侵受害,是因為障礙女性不知道怎麼拒絕、不能清楚描述事件,或者缺乏報案的能力。然而,如果她們其實曾經試著求救,只是身邊的人不相信、要求她們沉默,甚至因為障礙身分而質疑其證詞,那麼真正阻礙求助的,究竟是「障礙」本身,還是使人產生障礙的環境與制度?

我的碩士論文《「不要亂講話」——敘事障礙女性性侵受害及求助的生命故事》,以小櫻、美女與小菁三位障礙女性的生命故事為核心,透過口述歷史訪談,從她們自己的角度理解性侵受害與求助的歷程,讓障礙女性成為自身生命經驗的詮釋者。同時,也從完整的生命歷程重新理解:障礙女性如何在不友善的社會與制度中暴露於性暴力風險,又如何在缺乏理解與支持的環境裡,一次次遭遇求助的阻礙。

本文僅擷取其中「求助困境」與讀者分享。然而,我不希望讀者最後看見的,只是三位「身心障礙的性侵受害者」,因為口述歷史珍視生命個體獨立的思想、情感、愛好、關係、選擇與重要生命事件,只有在完整生命故事的詮釋下,才能看見受者除了受害者身分外,也是女兒、母親、照顧者、工作者,更是會反抗、行動與挑戰制度的人。若有機會,我期待讀者進一步閱讀完整論文,看見三段生命如何同時交織著脆弱與力量、個人經驗與社會結構。

真正的困境,是「不允許被聽到」

三位障礙女性的受害歷程各不相同,卻有一些共同之處:加害者都不是陌生人,事件也多發生在機構、學校、住家或工作場所等相對封閉的生活場域。更值得注意的是,三人的故事中都曾出現「旁觀者」,但這些原本可能成為求助出口的人,不但沒有阻止暴力,反而成為迫使受害者沉默的一環。

小櫻在身心障礙住宿機構中遭管理人員性侵,受害後向室友傾訴才發現,機構裡所有的女性障礙者都是受害者,所有的機構工作人員都清楚機構的暴力事件,但是,工作人員全都選擇裝聾作啞,為求自保無人願意挺身而出;更可怕的是,當住民試著把事情說出口,得到是「不要亂講話」的警告,不聽從權威繼續「亂講話」的人,就會遭到公然的肢體暴力,殺雞儆猴。最後,「不要亂講話」構築一道迫使人噤聲的長城,機構集體性侵事件就這樣被隱蔽。

第二位受訪者美女則是在求學時遭同學性侵,老師打開教室目睹暴行以及美女受害的駭人景象,不但沒有協助美女向外求助尋求正義,反而輕輕俯身在尚未成年的美女耳邊要求美女「原諒他(加害者)」,並告訴她不要把事情告訴家人和同學。更殘酷的是,在之後的求學歷程中,美女甚至又被迫與加害者同班三年,持續面對創傷事件留下的陰影。

以上兩例來看,原本應該保護孩子的大人、福利機構工作人員,反而在事件中成了截斷求助可能性的加害者,成為「不讓受害者亂講話」的「守門人」。

說出口之後,也不一定會被相信

即使障礙女性突破「不要亂講話」的阻礙,正式體系也未必能成為安全的出口,甚至可能成為創傷的再製者。

小櫻因機構縮編而離開原機構後,在社工協助下開始驗傷、報案。她說,醫院的理學檢查因為有清楚說明的流程,所以並未有太多負面感受;然而,在警局的報案需要一次又一次重述創傷,警察也會不斷提醒「不可以說謊」,使她感受到自己說的話,似乎從一開始就受到懷疑。相較之下,社工透過長時間陪伴,以及繪畫等非語言方式,協助她表達難以說出口的感受,反而成為她流程話的檢傷流程,以及倍受質疑的報案經驗中,非常重要的支持力量。

多次、反覆遭受性暴力的小菁,也曾主動走進警政與司法體系求助。然而,障礙以及陪酒女的直頁,使的她即使主動向警方提供準確的加害者及蒐證方向,希望警方協助取回性影像資料,也沒有獲得重視。回顧自己一次次向外界求助的經驗,小菁最直接的形容是:「他們(警察)都當我神經病。」

因此,障礙者都曾經求助,換來的卻是「不要亂講話」;已經鼓起勇氣報案,卻先被懷疑;即使走進司法體系,仍必須不斷證明自己的話值得被相信。

不只看見受害,更要看見她們的人生

三段生命故事都充滿創傷,但若只把小櫻、美女與小菁理解成「性侵受害者」,同樣會抹去她們作為一個完整的個體,立體的人的完整性。她們會害怕、會憤怒,也會愛人、工作、建立關係、做出選擇,並以自己的方式重新組織生活。性侵受害是她們生命中的重大事件,卻不是她們生命的全部。

特別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三位女性的生命故事裡,都展現出一種為了所愛之人而讓自己強大起來的力量。美女不願看見母親為自己流淚,因此選擇獨自承受許多傷痛,也在往後的人生裡持續嘗試升學、運動、參與倡議,追尋自己想要的生活;小櫻與小菁則在成為母親之後,為了孩子一次次面對原本令她們害怕的體制,努力成為自己與孩子的保護傘。她們不是只能等待他人保護的被動受害者,而是在受傷之後,仍持續選擇、行動、抵抗,重新找回對生命的掌握。

結論與建議

看見障礙女性的力量,並不意味著社會可以把克服困境的責任再次轉嫁給障礙者。相反,我們應該深刻意識到,障礙者性侵防治不能再只是反覆教導障礙者如何辨識危險、如何拒絕,以及如何「保護自己」,因為障礙女性不是不認識暴力,也並非缺乏求助的能力,而充滿歧見與冷漠的社會更讓暴力得以持續、讓受害者無法安全發聲。

在制度層面,機構與學校不能再把旁觀者的沉默視為單純的「沒有處理」,而應建立安全、不受報復的吹哨與通報機制,並落實身體自主、性教育與性侵防治教育;警政與司法體系則需要增加對障礙特性、創傷反應及「完美受害者」迷思的破除,避免因不同的表達方式或記憶特徵而先入為主地質疑受害者,並透過友善詢問、減少重複陳述及相關司法支持降低二度傷害;社會福利服務也應提供更多元、可近的溝通與創傷復原方式,讓障礙者不必只能用「說清楚」一種方式求助,而能在被相信、被理解與被陪伴的過程中逐步重建生活。

障礙女性的力量值得被看見,但保障人身安全與不受侵害,不應建立在障礙者必須不斷努力、自我保護與證明自己能力的前提上。安全、尊嚴與正義,本就應當是每一個人都能平等享有的基本人權。期待有一天,我們的社會能真正願意聽見、相信並回應障礙者的聲音,以實際行動走向一個更加平等、尊重且共融的社會。

當評論與創作交織:一位非視覺者的觀看與表述路徑

許家峰

本篇文章整理自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IATC-TW)於2026.07.28主辦之「評論聊聊」線上講座。本次活動由盧宏文理事擔任主持人,並由我(許家峰)擔任主講。講座以非視覺經驗為核心切入點,探討視障者如何透過聽覺、觸覺以及身體的動態感知,形塑出對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的理解與分析。

藉由這次對談,我梳理了近年來自己在評論書寫與藝術創作之間的雙向推進,並記錄下一場關於感知邊界、障礙主體性與文化平權的深度交流。同時,也在分享會結束後,透過自我整理與回望,補充當下未及完整表述的若干想法,使這次經驗得以在事後持續延伸與發酵。

回顧我的生命歷程,失明成為我創作與觀看經驗中的重要分水嶺。在失明之前,我長期投入劇場幕前表演、編導及舞團行政企劃,並習慣將藝術構想轉譯為文字進行思考與整理。

失明之後,經由朋友介紹,我進入《成蹊同志生活誌》擔任行政編輯。在此期間,我不僅大量接觸當代藝術相關知識,拓展了對表演藝術以外領域的理解,也透過專訪視覺藝術家,逐步開啟以非視覺方式接觸與理解視覺藝術的可能性。

而真正踏入評論書寫的契機,則源於2015年參與藝術家牛俊強的創作計畫。在觀賞其個展之後,我於臉書寫下觀展感想。牛俊強認為當時台灣的當代藝評中幾乎沒有具視障身分的評論者,並鼓勵我持續書寫。這樣的提醒成為一股關鍵推力,使我開始更有意識地延續評論實踐。

與此同時,在好友江昱呈、王昱程等人的陪伴與協作下,我們逐步發展出如掌心繪圖、身體動作轉譯等獨特的視覺陪同與觸覺口述方法。這些方法不僅協助我重新建構對表演與視覺藝術的理解,也逐漸形塑出一種屬於非視覺經驗的觀看方式與想像畫面。

在面對藝術作品與書寫評論時,我將自身的感知與思考歷程解構為三個環環相扣的階段:

一、回溯經驗

這個階段涵蓋了我失明前積累的視覺記憶,以及失明後建立的非視覺身體感知。兩者的交織,構成我獨特的參照座標。2020年後,我更主動地將看不見這項障礙經驗拉回評論核心。這並非訴諸同情,而是將非視覺確立為一種主動回應藝術的批判視角與本體立場。

二、接收經驗

觀演過程中,我極度仰賴陪同者的視覺口述與觸覺引導。為了保留最純粹的詮釋權,我通常要求陪同者僅做直觀的動作與空間描述,避免過早疊加個人主觀評價或劇情解讀。在聲響、空間震動與口述訊息交織的當下,我會專注捕捉劇場中的聲音與氛圍,並於會後與陪同者針對關鍵動作進行細節確認,確保資訊基礎的準確性。

三、創造與生成

最後,我將接收到的聽覺、觸覺與陪同者描繪的線條進行內部整合,在腦海中勾勒出專屬於我的圖像與動態意象。儘管這個心智畫面無法被客觀驗證,但它並非幻覺,而是感官資訊高度提煉後的結晶。這份創造性的生成,不僅成了我撰寫評論時最堅實的立足點,也開啟了藝術作品在視覺之外的全新詮釋維度。

主持人宏文在對談中特別提問:為何在 2020 年前後,我的評論書寫會出現主動拉出視障經驗的明顯轉變?

這個轉折,源於當時我在高雄與「空表演實驗場」共同策劃文化平權相關活動的契機。

在那段過程中,我開始深化對障礙意識的梳理,並逐步建立起更清晰的自我認同。回顧早期寫評論的心態,我常急於引用大量西方當代美學或劇場理論,試圖向外界證明自己即使失明,依然能寫出跟明眼人一樣厲害、專業的文章。然而,隨著生命經驗的沉澱與自我和解,我意識到,若在文字中刻意抹除失明事實,我的評論便失去了最具價值且獨一無二的切入點。

接納自己的障礙身份,並非自我標籤化,而是坦承並宣告我的觀看位置。在評論中清楚揭示我是從何種非視覺視角切入,正是將障礙者的主體性徹底彰顯。這樣的寫作風格,不再是去討好或模仿傳統視覺中心主義的審美標準,而是提供一個鏡像,讓讀者與創作者看見非視覺感官在面對藝術作品時,與明眼人視角之間究竟有哪些細微的雷同與深刻的差異,進而打開表演藝術被閱讀的多元可能性。

關於評論與創作的關係,兩者在我身上從非分立的雙軌,而是高度交織且相互推進的身體共振。

起初,我為了讓自己寫舞蹈評論時能更有感官依據,主動找舞者朋友練身體,並促成了在三十舞蹈沙龍發表的共創獨舞演出《造視者》。雖然當代舞蹈技巧非一朝一夕能掌握,但這段經驗打破了純粹看與聽的距離,讓我開始由內而外去感知脊椎的延伸、動線的起點與重力的轉移。

這份體感養分隨後也反哺到我的藝術策劃與獨立編創中。不論是在空表演實驗場共創探討視障男同志情感的《礙人》,或是後來受舞蹈策展人余彥芳邀請,在 2025 idance Taiwan國際即興舞蹈節中編創並發表的個人創作《他的樣子》,我都深刻貫徹了「障礙主體性」的核心價值。

對我而言,《造視者》是感官覺察的啟蒙,《礙人》與《他的樣子》則是將身體經驗轉化為情慾美學語言的實踐。創作與評論本質相同,都是一種對外的力量宣告,透過跳脫視覺中心的身體經驗,主動捕捉並放大那些在傳統視角下被遺忘的聲音、氣味與動態細節,讓障礙身體的感知成為定義藝術的主體。

主持人宏文在講座中提及,他曾陪同我前往牯嶺街小劇場觀看韓國表演藝術創作者姜聲國的演出,並在演出現場為我進行即時口述與感知輔助。

那次觀演經驗觸動了我對身體張力極深刻的思考。演出結束後,我們討論到創作者台上與台下的肢體狀態,包含演出時身體不自主的搖晃、手指細微而持續的抖動,以及不同情境下身體張力的轉換。當時我向宏文說了一句「只有障礙者能理解障礙者」,這句話並非要建立一種排他的高牆,而是指障礙身體在日常與創作中所承受的物理與心理張力,往往存在著非障礙者難以憑空想像的經驗邊界。

而在連續兩年書寫姜聲國的作品時,我不自覺地都將筆觸扣連至障礙者的欲望這個核心議題。在傳統的視覺霸權與主流論述中,身心障礙者的欲望、情慾乃至私密領域,常被忽視、去性化,或是被置於一種帶有獵奇、窺隱與憐憫的視角下被觀看。

然而,當我作為一名非視覺評論者去閱讀這樣的作品時,我不再將其置於正常與異常的對立框架中進行比較。相反地,我透過聲響震動、身體流動以及陪同者的描述,去捕捉舞台上那份極具生命力的動態與情感爆發。這讓欲望不再是需要被遮蔽或特別標籤化的對象,而是將障礙身體的真實渴望、掙扎與美學表現,作為一個完整且獨立的主體進行深度再現與平等對話。

針對主持人宏文所提出的核心疑問:「一般明眼或非身心障礙的評論者,該如何閱讀並書寫與障礙相關的藝術創作?」

我的回應相當直截了當,大家其實無須抱持過度的焦慮或戒慎恐懼。

作為一名視障評論者,我從不疑慮自己是否有資格去書寫視覺為主的演出;同理,明眼的評論人,當然完全擁有書寫障礙者表演的權利與空間。這中間的關鍵,從來不在於評論者是否必須擁有與創作者完全相同的身心經驗,而是必須清楚自問,你在這篇評論中的主體性與觀看立場究竟在哪裡?

評論的核心在於對自身視角的誠實覺察。明眼評論者需要釐清的,是自己正站在何種身體經驗的座標上,去對照眼前非典型身體所展現的動態。在觀看過程中,因身體經驗差異所產生的理解落差或感知不完整,絕非一種不能犯的錯誤或缺撼;相反地,這份落差本身就是極具價值的評論檔案。

當評論者坦承並記錄下這份差異,就能在傳統所謂的正常與異常之間,拉開一層深刻的對照網絡。這不再是優劣的比較,而是透過文字搭建一座跨越身體經驗的橋樑,讓異質身體之間的碰撞與對話,獲得被記錄與公開討論的可能。

現場觀眾同時也是戲劇創作者黃琦勝提問,探討在創作過程中團隊該如何逐步推進共融體驗,以及現場即時口述與作品創作節奏之間該如何取得平衡。

針對這個實務難題,我回應道文化平權與無障礙共融絕非能一蹴可幾的宏大目標。若過度追求完美無缺的口述影像,所耗費的人力與金錢資源甚至可能龐大到足夠再完成一部獨立製作,這常讓許多資源有限的團隊望而卻步。因此,團隊更應該採取有機且漸進的行動策略,回歸團隊本身的創作意識與現有能力,找出最切實可行的切入點。

例如,團隊可以從製作全盲與弱視讀者皆能順暢閱讀的無障礙電子節目冊開始,或是嘗試在宣傳短片中加入口述旁白,藉由小規模的實踐去體會感官轉譯的難度與眉角。

此外,我也特別強調了評論者與創作者之間持續關注的重要性。不論是對於特定場域或特定團隊,長期的陪伴與觀賞能讓評論者在文字中為創作者建構起清晰的發展脈絡。當評論不再是一次性的高下評判,而是一場長期側寫與對話時,評論便能深刻地參與並陪伴團隊的成長,這正是評論與創作之間最為珍貴且美麗的共生關係。

作為一位非視覺身份的評論者,走過這趟從觀看、書寫到創作的歷程,我更加確定了回溯、接收與創造這三種經驗交織出的強大力量。

在評論與創作的實踐中,我透過回溯提煉失明前後的生命記憶;在接收中以開放的感官吸納口述、聲響與空間;最終在腦海中創造出專屬於非視覺的主體圖像與文字。這三重奏證明了,障礙經驗絕非缺陷,而是一種全新的方法論。它打破了傳統視覺中心主義的單一霸權,為當代藝術提供了截然不同的感知維度。

這份實踐的核心價值,在於讓不同的身體,都擁有定義藝術的權力。無論是健全抑或是障礙身體,都有資格基於自身真實的感官經驗,對藝術作品提出深刻的詮釋與美學主張。而當我把這些感知落筆成文,書寫本身即成為一種最深刻的共融實踐,它將那些在視覺之外被放大、過往常被忽視的聲音、空間與觸覺,帶入公共論述的視野之中。 歸根結底,非視覺評論絕非視覺觀看的替代方案或補償機制,它是一種重新定義藝術、重新探索感知邊界的全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