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是有益於所有人、是所有人的權利
李聞一 (師大特教系博士生)文字側記
#共融、遊戲、障礙文化、無障礙、社會學
本文根據Angharad Beckett教授於2023年11月16日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講授「【The power of play】玩轉力量-探討共融教育與遊戲議題」講座整理。
Thank you Professor Angharad Beckett for your wonderful talk and post-talk discussion sessions!
本次講座玩轉力量感謝台北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張恒豪教授邀請Beckett教授來台。感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立臺北大學社會科學院、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門人社標竿計畫補助相關經費。

同時,筆者也要感謝兩位好夥伴:1. 感謝英國里茲大學社會學系 Angharad Beckett教授來臺講授並允許運用講座內容撰寫本文!
2. 感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韓采芳同學協助整理講座內容!
Angharad Beckett 教授為英國社會科學領域的重量級學者,本年10月榮獲英國社會科學院院士(相當於臺灣中研院院士) 的殊榮。現任於英國里茲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英國里茲大學障礙研究中心副主任、歐盟贊助之研究網絡「身心障礙兒童遊戲權」計畫執行委員會英國代表。專業領域包含障礙研究/政治、共融教育與遊戲、社會理論、質性研究方法,其中共融教育與遊戲為本文主要議題。著有多篇學術期刊論文及《Barriers to Play and Recreation for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一書。教授一直致力於身心障礙孩童與青年的人權議題、身心障礙者教育,在世界各地為了障礙者及教育和人權發聲,來臺進行過多次演講。

「玩」是基本的人權!
Beckett 教授從人權的角度看待「玩」,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24條「人人有享有休息和休閒的權利…」指出所有人都有「玩」權利,不論是婦女、兒童、老年人、還是身心障礙者都擁有參與遊戲、娛樂、運動、及休閒活動的權利。更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30-5條的內容提醒教育領域相關工作者需要保障身心障礙兒童在學校系統中擁有和其他兒童平等地參與遊戲、娛樂、運動、及休閒活動的機會。

『什麼是「玩」?』
在講述「玩」的定義之前,大家不妨先花十秒時間先想一想『甚麼是「玩」?』、。在當日參與講座的群眾中,有人認為「玩」是遊戲、是有趣的、是自願的、是促進社交的、是對生命有意義的;工作、懲罰不是「玩」。Beckett 教授指出「玩」是多面向、複雜且動態的,「遊戲」是跨專業的龐大研究領域其中可以包含:心理學、教育學、幼兒保育、運動科學、社會學、建築學、工程、設計、都市規劃…。心理學家會關注「玩」對孩子的發展、「玩」的方式;教育學家會關注孩子從遊戲中學習;建築學家會關注孩子如何運用空間去「玩」、社區中有沒有足夠可以「玩」的場域;遊戲公司會著重於設計遊戲…。如同社會中每個人對「玩」的定義各有不同,不同的專業領域對「玩」著重的觀點都不盡相同。儘管如此,學術界還是廣泛認為「玩」是一種活動,且持以下5點通用性觀點:
- 玩家認為是有正向價值的(positively valued by the player);
- 有自主動機的(self-motivated);
- 可以自由選擇的(freely chosen);
- 是投入的(engaging);
- 與非遊玩的事物存在一定的相對關係(which “has certain systematic relations to what is not play")。
Beckett 教授歸納以上觀點並加以說明認為:「玩」是可以讓玩家有內在動機,可以投入身心的活動;雖然不受外界干擾或控制,但可以從心智的角度如認知、溝通等方面引導玩家思考;遊戲是過程導向而非結果導,著重過程中做了甚麼而非最終的成果;隨著於遊戲的種類、規則的不同而需要不同的投入模式或程度;「玩」是高度自由但不是絕對自由的,在制定規則時需考量社會的公平正義、弱勢群體(如女性、少數種族、低社經地位、身心障礙等)的權利、正向價值等。

「玩」重要嗎?
過去很多經典的專家學者或團體如:皮亞傑、維谷斯基、世界衛生組織等都對「玩」的重要性作出肯定及提出相關見解和分類(詳見Bulgarelli, D., & Bianquin, N. (2017). 3 Conceptual Review of Play. Play development in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58-70.)。Beckett 教授對於這個問題是肯定的。從微觀的角度,「玩」可以促進我們的身心健康、提供幸福感,更促進全人發展:
- 認知方面:可以促進記憶力、專注力、計劃能力、及決策決定;
- 情緒方面:可以讓我們反思感受、學習同理心、體驗並反應新的事物;
- 身體方面:可以促進動作技巧、平衡能力、提升睡眠品質及食慾;
- 社交方面:可以練習規劃、問題解決能力、交友能力、及遵守規則;
- 語言方面:可以建立詞彙、練習與他人交談、及討論遊戲規則制定;
- 創造力方面:可以學習事物如何運作、學習冒險的精神、創造自己的世界。
遊戲的種類非常多,如:動作類、社交類、角色扮演、幻想類…,作為引導者需要按孩子目前的能力給予不同程度的協助,使所有孩子獲得最大的體驗。除此以外,各種各類的遊戲都應該給予所有孩子體驗,若果在遊戲某方面缺乏造成遊戲偏食/偏誤,會導致孩子發展不均衡,特別要注意在偏鄉、機構等不利環境中的孩子可以接觸不同遊戲的機會。

上述有關「玩」的好處,是所有人都能夠受惠,並不只限於兒童的群體。「玩」可以提升所有人的身心健康、幸福感、及生活品質;對於老年人而言,「玩」更有助預防失能/失智。引用愛爾蘭著名劇作家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的話:「我們不是因為變老而停止遊玩,而是因為停止遊玩而變老」。
從宏觀的角度,「玩」是國際語言,更是社會連結。Beckett 教授從歷史學家及考古學家發現眾多的歷史文明中都包含「玩」的元素,對人們有強大的影響力,而且每個地方都因應其獨有的文化、社會形態而存在差異。雖然傳統中華文化中一直有「勤有功,戲無益」一說,但Beckett 教授認為,若果過去歷史中的思想家、哲學家,能夠看到今天有關遊戲好處的實證文獻,定然會改變對「玩」的態度。
正因為「玩」對所有人都十分重要,我們更要注意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接觸「玩」的機會。Beckett 教授憶述過去來臺與一位身障朋友的經歷,那位朋友是一名30多歲的輪椅使用者。當時她們逛著那位朋友家裡附近的夜市,當經過夜市中一個丟球的遊戲攤時,教授打算詢問那位朋友怎麼玩這個遊戲時,才發現那位朋友從來未玩過夜市的遊戲。因為在那位朋友一生中從來未有人問過她要不要玩夜市的遊戲,而她的照顧者也不知道要如何支持她來玩這個遊戲,最後教授和照顧者合力協助那位朋友完成這個遊戲,共享美好時光。這段經歷提醒我們不要忽略身心障礙者,不論是兒童還是成人都擁有「玩」的權利和契機,更是一種社會融入。

『什麼不是「玩」?』
在當日參與講座的群眾中提出工作、懲罰不是「玩」,除了這種和「玩」明顯對立的事情外,Beckett 教授更提出四種遊玩元素-「好玩的」、「自主動機的」、「自願參與的」、「某種程度的投入」以檢視四種導向的遊戲:
- 自由遊戲(Free Play):
自由遊戲是完全由孩子自由選擇、制定規則、發展的遊戲,沒有任何成人的干涉。這種遊戲無論在孩子的認知、社交、動作等不同面向發展都有相當重要的價值,我們也應該思考如何在學校、社區中為孩子提供這種自由遊戲的機會、時間、場域,例如可以出現在學校的午休、下課等自由時間;在操場、遊樂場…。自由遊戲符合「好玩的」、「自主動機的」、「自願參與的」、「某種程度的投入」各種遊玩元素。
- 引導式遊戲(Guided Play):
引導式遊戲並不是完全由孩子自己發展出來,引導者(成人)會有既定的遊戲框架(/遊戲的最終目標),在框架下還是會提供孩子一定程度的空間和彈性去自主發展自己的遊戲,通常出現在學校課堂中。引導式遊戲視乎實際情形,可能符合「好玩的」、「自主動機的」、「自願參與的」、「某種程度的投入」各種遊玩元素。
- 遊戲教學(Play Teaching):
遊戲教學由教師在課堂教學的過程中帶入遊戲的元素,提升學生的課堂投入同時達到既定的教學目標。在遊戲教學並沒有「自主動機的」及「自願參與的」的遊玩元素;視乎實際情形,可能符合「好玩的」及「某種程度的投入」的遊玩元素。
- 遊戲治療(Play Therapy):
遊戲治療由治療師或專家以遊戲的方式提供介入,達到既定的治療目的,好玩的程度視乎遊戲的設計,遊戲治療通常出現在學校以外的醫院或診所。在遊戲治療並沒有「自主動機的」及「自願參與的」的遊玩元素;視乎實際情形,可能符合「好玩的」及「某種程度的投入」的遊玩元素。
Beckett 教授強調不論是自由遊戲、引導式遊戲、遊戲教學、還是遊戲治療都該應用在適當的時機。雖然遊戲可以為孩子達到某種程度的目的,但我們不能夠忽視遊戲的趣味性、遊玩性,否則就會淪為各式各樣的教學活動、治療項目…例如,醫學專家可能會將遊戲轉變為解決肥胖問題的治療或復健方案;心理學家將遊戲轉變為評估兒童缺功能/障礙的項目。教授又以兩張照片展示趣味性的重要性:第一張照片中孩子在噴水池旁邊玩耍;第二張照片中孩子則看似在進行水療的治療或訓練活動。兩張照片中孩子都在進行上臂抬舉的動作,但相較之下,在噴水池旁邊玩耍的看起來比進行訓練有趣多了。同樣的目標,我們可以透過遊戲的設計讓孩子在一個更愉快、更有趣味、更有動機的情況下學習,而且孩子是知道甚麼是「玩」、甚麼不是「玩」,更有自主參與的選擇及權利。
Beckett教授引用職能治療教授Anita Bundy對於遊戲天秤的概念,Bundy教授指出遊戲遊玩性取決於遊戲的「可控性」、「動機來源」、及「抽離現實」等三種特徵。當玩家對於遊戲的控制程度高、參與遊戲來自於更多的內在動機、能夠暫時抽離現實的話,遊戲就有更高的遊玩性;反之,遊戲的遊玩性就會降低,甚至不屬於遊戲的程度。而這三種特徵能夠透過互補的方式達致遊玩性的平衡,例如當玩家對於遊戲的控制程度低,可以透過參與遊戲的內在動機、暫時抽離現實等兩項特徵以平衡遊戲的遊玩性(詳見Bundy, A. C. (1993). Assessment of play and leisure: Delineation of the problem.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Occupational Therapy, 47(3), 217-222.)。
Beckett教授再次提醒和建議教育工作者:
- 要讓教學變得有趣,避免趣味教學與遊戲混淆
- 認識提供自由遊戲的學習機會,尋找促進引導遊戲的方法;
- 自由遊戲及精心設計的引導式遊戲對於孩子的心理健康和福祉很有價值;
- 在遊樂場可以進行自由遊戲和引導式遊戲,在教室裡可以進行引導式遊戲和遊戲教學。
身心障礙兒童在「玩」面臨甚麼障礙?
Beckett教授列舉了10個身心障礙兒童在「玩」可能會面臨的障礙:
- 貧窮
不僅是字面上經濟貧窮的意思,更包括工作或照顧佔據了可以遊玩的時間,或由於障礙導致場域選擇上的貧窮。
- 教育、醫療保健方面的失敗
雖然台灣在教育及醫療方面,有一定保障,但在國際上很多地方在這兩方面的缺失仍然為許多身心障礙兒童帶來障礙。
- 虐待/暴力的風險較高
- 交通不便
- 無法進入的遊樂場/遊樂空間
- 設計者未能考慮不同的遊戲需求和偏好
(第四至六點)交通、場域、及設施的規劃和設計上缺乏無障礙的考量都有可能為身心障礙兒童帶來障礙。
- 污名化及霸凌
污名化及霸凌都是可能出現的情況,不僅是出現在同儕,更有可能來自其他成人(家長)的排斥。
- 家裡缺乏空間或適應性設計
家裏的空間或適應性設計不足,會限制了身心障礙兒童活動的自由。
- 「氣泡包裝」(Bubble-wrapping)
過度保護會限制了身心障礙兒童體驗各種活動的機會,所有兒童都可以在遊戲中學習,這等同在剝奪身心障礙兒童遊玩及學習的權利。因此我們在給予身心障礙兒童體驗遊戲的同時注意保障安全,而非為了要保障身心障礙兒童安全而限制/剝奪參與的機會。
- 成人的刻板思維
當成人(家長、照顧者、專業人員)過度介入、太強調成果導向,會使遊戲就失去了遊玩性,遊戲就不再是遊憩、休閒、娛樂,而是以遊戲包裝的教學活動、治療項。引用一位英國身心障礙者權益倡議者Micheline Mason的話:『其他孩子玩,但你做「治療」。 (…)幾乎日常生活中的每一項活動都試圖讓你變得不像你自己,而更像一個健全的人。』,(筆者的反思)在健全主義下衍生出來的正常化運動,希望使得所有人都和正常人一樣,又何嘗不是對身心障礙者的迫害呢?
重度身心障礙兒童可以「玩」嗎?

當然可以,而且他們的確有在「玩」!我們很強調兒童在遊戲中的參與度,對於重度身心障礙兒童而言,即使僅是抬起眉毛也是一種參與。我們需要學會察覺重度身心障礙兒童的參與/投入遊戲,或引導他們進行遊戲的能力。
對於重度智能障礙兒童的參與遊戲,在過去很多實證研究已經證實遊戲態度或偏好與「智商」或認知功能無關;他們表現出好奇心、主動性、快樂性、參與性和自發性;他們的遊戲通常最好由他們的父母和/或手足來促進,因為熟悉的家人知道如何解釋並理解他們的行為及溝通需求。
Beckett教授最後分享一位英國學者Debby Watson為重度身心障礙兒童參與遊戲而設計的「遊戲護照計劃」(Passport to Play Project)。這計劃著重的不是兒童在遊戲中匱乏或缺損的部分;而是參與/投入遊戲的優勢或能力。執行計劃的成人需要著重觀察兒童如何表達「玩」,例如:進行遊戲的選擇;在遊戲中調皮、搗蛋;「要玩更多」或「不要玩」的表達…。這種溝通模式的建立非常重要,我們可以基於這種溝通方式理解這位重度身心障礙兒童的表達,共同選擇玩具、遊戲活動等進行遊戲的方式。(詳見Watson, D., Jones, A., & Potter, H. (2018). Expressive eyebrows and beautiful bubbles: Playfulness and children with profound impairments. The Palgrave handbook of disabled children’s childhood studies, 177-190.;https://www.maribyrnong.vic.gov.au/Residents/Children-Young-People-and-their-Families/PassportToPlay)
Beckett教授最後回應與會者的提問:
- 目前會不會有一些指引提供,可以充分引導建造一個共融遊戲區?
目前國際上已經有很多類似的指引,但我們要注意找尋更適合在地化運用的指引。
- 因為每個人的需求都有各有不同,該如何滿足所有人的需求?
教授認同要滿足百分百的需求有一定難度,建議盡量滿足所有人的需求。但有時候可以同一設施,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操作方式;亦可以把設施留給使用者(不論兒童或成人)自行發想如何進行遊玩,有時候還可以看見更多不同的創意;(筆者補充)在建設時可考量通用設計的理念。


























